文档介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监测申请
提交相关资料
未按“三同时”要求
落实环保措施和设施
已按“三同时”要求
落实环保措施和设施
现场勘察后,10个工作日内
编制验收监测工作方案
退回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领取验收监测工作方案,并报珠海市环保局审批
通过审批不通过审批重新报批
修改验收监测工作方案
填写验收监测协议书
到银行交缴纳监测费
(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
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监测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众调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建设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1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委托书
2
环保局现场环境管理检查表
3
验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附电子版)
4
珠海市环保局对验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批复意见
5
《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
6
设计和施工中是否有改动及有无相应的报批手续
7
验收工程环保设施清单及运行情况自检报告
8
验收工程的平面布置图(标明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 厂界及厂界周围环境情况)
9
验收工程地理位置图
10
验收工程工艺流程图
11
验收工程主要设施的技术指标参数
12
环保设施(废水、废气)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图(附电子版)
13
建设项目排污口标志分布图(附电子版)
14
主要污染源情况表
15
目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环保规章制度
16
设计中,厂区绿化要求及实施情况
17
工程全景照片、主要治理设施照片
18
其它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及有关资料
珠海市环境保护保护监测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人:黎小姐赖小姐
联系电话:2236469、2256754 传真:217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