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管理“社区”这个概念是有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 他在 1887 年出版了本著作《社区与社会》(又译作《共同体与社会》,其含义是共同体和亲密的伙伴关系。“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地域范围内德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政府的指导下, 社区职能部门、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社区管理的特征: ①区域性②互助性③复杂性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区别(1) 性质不同社区管理要解决人际关系问题, 解决人们之间互帮和互助的问题。物业管理属于硬件管理的范畴。(2) 地位不同社区管理在管理社区的人际关系上, 不仅应该而且也完全可能处于主导地位。物业管理要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双重监督。(3) 作用不同(4) 管理主体不同社区管理主体是在政府指导下由社区成员参加的社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主体是业主或业主使用人,以及接受业主委托的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5) 管理内容不同社区管理包括“人的社会生活”在内的更为广泛的内容。物业管理包括围绕着“人的住用环境”的有关内容。街道办事处的性质; (行政性) 它只是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企行政职能的需要,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在某一指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并接受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领导。街道办事处的特点: (1) 行使权力的局限性(2) 行政事务的复杂性(3) 管理服务的直接性(4) 管理工作的被动性(5) 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责大权小”:街道办事处的现状( “责大权小”的问题) (1)“单位体制”的长期存在大大影响了街道办事处的权威。(2)对“条条”管理的过分强调大大制约了街道办事处的作用。(3) 街道立法的严重滞后大大影响了街道办事处职能的发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特征:基层性、群众性、自治性和地域性居委会的改革: (1) 调整居委会的组织体系建立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管理委员会”(后改为“社区委员会”) (2) 提高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改善办公条件(3) 优化居委会工作人员结构,提高其整体素质。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应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机关开展工作。所谓指导,就是在工作上给予指点和引导,提出原则性意见,把握其方向所谓支持,就是给予政策、思想、舆论与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实际关系(1) 理论与现实的错位(2) 重建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应有关系①建立直接选举的、非职业化的居民委员会②建立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新型互动关系③构建居委会与专业社区工作机构的互动关系模式物业管理公司是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法人,从如下几个方面理解: (1) 物业管理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2) 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3) 物业管理公司是承担某些行政管理职能的特殊服务性行业,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委员会的性质: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者。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1、法律上的平等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