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乙
方 :
今
双
方 入 股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1.
甲方、乙方各入股百分之五十股份资金合开-
一间小吃店。
2.
2007年3、4月,甲方的妻子以服务员的身份领取工资
1000元,剩余
甲
方
所得盈利中,甲方得百分之六十五,乙方得百分之三十五。在 5月及以后,甲方和乙方按
甲方百分之七十,乙方百分之三十进行利润分配,甲方及其妻子不领取工资。
3. 因小吃店发展需要,如果要招兼职人员,则工资支出算作成本,甲乙双 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如果后期发展需要,需要再行融资,也是各出百分之五十。
4. 在小吃店经营期间,无论哪方退股,只能退回自己股份百分之七十资
金,如一次性转让时,甲方应的百分之六十五股份资金,乙方的百分之三十五股份资金。
5. 收入由甲方保管,每月结算一次,同时分红利。 以 上 经 过 双 方 同 意 签 字 后 生 效 。
甲方: 乙方 :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