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得参加施工。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十、一切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的安装和拆卸,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架设,必须有拆装或安装拆除方案,严格验收,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的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安全自检自纠。
二、每周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建设部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反映在各项检查验收记录上,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后方可施工。
四、经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无能力排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快会和安全讲话)。
二、对作业区域内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三、以班组为单位做好当天的安全交底,待确认所佩带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才能上岗操作。
四、对本种使用的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隐患不排除不能上岗作业。
五、作业班组做好班组内的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六、班组长对班前安全检查负全责,认真执行安全要求,严禁违章指挥。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要认真学习贯彻劳动和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项目经理对本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取安全设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消险、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防护能力。
六、发生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直接责任。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教育职工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对施工现场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网、龙门架、电气机械及其防护装置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不得指派未经培训考核、发证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农工)从事特种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
七、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实事求是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生事故的经过。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技术员应对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