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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经纪合同协议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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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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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第 1 页
艺人经纪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区签订。
甲方(经纪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艺人):
艺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在演艺活动经营管理及唱片制作方面有着丰富资源和经验,可为演艺人士提供良好的经纪代理服务;
2、乙方拥有良好的艺术天斌和条件,具备在演艺活动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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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第 2 页
3、甲方将利用优势传媒资源,通过为乙方开展演艺事业规划、演艺培训、形象策划及包装、宣传、安排及接洽各类演艺活动等方式对乙方的演艺事业予以全方位的推广发展。乙方同意此等安排,就自己的演艺事业的全面发展与甲方开展合作,并授权甲方担任其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演艺事业的独家全权经纪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遵循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范围、方式及期限
 1、合作内容及范围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演艺活动经营管理公司(即独家经纪公司),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经营管理公司(即独家经纪公司)。乙方是以自由身份不受任何合同或职业之约束与之签订本合同。甲方为乙方独家代理全世界范围内乙方全部演艺文化事业的经纪和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范围(以下简称“演艺活动”):
① 出席参加各类公益、商业、公关等活动;
② 与第三方进行业务和报酬洽谈,签订和履行相关约定;
③ 已知及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电台、报纸、刊物、互联网、户外媒体等);
④ 电影、电视、电台、数字音乐、戏剧、舞台表演、录音、专辑、文字著作等相关内容或产品的拍摄、制作、发行、授权及转让;
⑤ 安排乙方在互联网平台上(含移动互联网)进行直播,包括但不限于第一视角游戏直播、游戏解说、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参加比赛、综艺节目或推广活动、以主持人身份进行现场或事件报道或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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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第 3 页
⑥ 其他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的一切事务活动,或者其他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2)本合同项下合作地理范围为:全世界。
2、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经纪管理公司。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经纪管理公司。
(2)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担任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第(1)项条款中所涉及各项演艺活动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进行业务和报酬洽谈、签订和履行相关约定)、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的独家经纪方,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同为独家性和排他性的合同。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订任何与本合同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同冲突,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项下所涉及的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法律上、商业上及其他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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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可在本合同期间内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之间演艺业经纪合作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或更早的任何时候,双方均有权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如果乙方综合年度人气排名(暂名,排名名称和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确定)在前三十名以内的(含第三十名),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自动续约,条件与本合同相同,乙方不得拒绝或提出异议。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