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多方协作。县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广泛参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应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4)依靠科学,高效处置。加强专家队伍体系和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律,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采用先进物质手段,不断提升处置水平。、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卫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交运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文旅委、县物价局、县红十字会、县住建委、县水务局、县人武部等。根据需要,可对县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指挥部组织领导全县范围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及需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计生委主任担任。县指挥部办公室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并根据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织和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县政府办公室:
传达县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县发改委、县物价局:
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立项,保障应急物资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县教体局:
配合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县科技局:
组织开展检测技术、应急防治技术研究。县经信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程序动用县级医药储备;根据需要和能力组织企业生产或者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调采购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县公安局:
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计行政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县民政局:
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县财政局:
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人社局:
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