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定义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
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 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 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 血液、体液污染了 针头及其她锐器刺破皮肤, 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情况。
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 处理方面, 能够参考本指导标准。
HIV一旦离开宿主在外界环境中 生存能力便很快消失, HIV对环境中 物理原因和化学原因抵御力均较弱, 比乙型肝炎病毒 抵御力低 多。所以, 对HBV有效 消毒和灭活方法均适适用于HIV。
艾滋病病毒在外界环境中 生存能力
HIV对化学试剂敏感, 对紫外线不敏感。
% 漂白粉溶液、% 次氯酸钠、% 双氧水、% 来苏儿、75% 酒精处理5分钟即可灭活病毒;
56℃30分钟即可将病毒全部灭活;
pH值小于6或大于10 溶液, 在10分钟内可灭活病毒
HIV对化学品 抵御力
HIV对热很敏感, 能够用高温灭活病毒; 现在, WHO推荐 灭活方法是100℃20分钟。
在室温(22-27℃)液体环境下HIV可存活15天以上;
经56℃处理30分钟可使HIV在体外对人 T淋巴细胞失去感染性;
经过60℃ 3小时或80℃ 30分钟作用后不能检出感染性病毒。
干燥环境中 HIV活性在几小时内降低90-99%。在干燥环境室温下, HIV 感染性连续时间可达3天以上, 但其RT酶活性 检出时间不超出3天。
HIV对温度 抵御力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 防护方法应该遵照标准预防标准(普遍防护标准), 对全部病人 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 物品均视为含有传染性 病源物质, 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 必需采取防护方法。
体液包含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
工作中常见 HIV暴露源包含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 血液、含血体液、精液、阴道分泌物, 含HIV 试验室样本、生物制品、器官等。
普遍防护标准
在医务工作中提倡普遍性防护标准, 将医疗卫生人员接触到病人血液和感染性体液 危险性降低到最低程度, 是预防因职业暴露而发生 HIV感染 关键。
普遍性防护标准包含以下五项基础内容:
安全处理锐利器具
对全部器具严格消毒
认真洗手
使用防护设施避免直接接触体液
安全处理废弃物
普遍防护标准关键内容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 应该采取以下防护方法: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 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需戴手套, 操作完成, 脱去手套后立刻洗手, 必需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 面部时, 医务人员应该戴手套、含有防渗透性能 口罩、防护眼镜; 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 身体时, 还应该穿戴含有防渗透性能 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 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 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需戴双层手套。
职业暴露防护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 要确保充足 光线, 并尤其注意预防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使用后 锐器应该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 利器盒, 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理, 也能够使用含有安全性能 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 以防刺伤。
严禁将使用后 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 针头、刀片等锐器。
职业暴露防护
为避免发生HIV职业暴露, 各医疗单位加强管理和保障:
制订、实施医疗试验室安全操作和普遍性防护方法。
对相关人员(包含医务人员、警务人员等)加强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知识技能 培训
设置常规机构负责预防和处理HIV职业暴露工作
落实好各项预防职业暴露 安全操作和个人防护方法
出现事故时要立刻汇报并做好统计方便立刻评定
职业暴露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