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实施方案 3篇第1篇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加快全县经济社会赶超进位、跨越发展, 根据县纠风办《关于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卫生执法理念, 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进一步端正卫生执法理念,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得到增强;二是随意执法、执法不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现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 三是卫生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 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得到纠正; 四是卫生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 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形成按法定程序执法的良好习惯。三、工作任务(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对近两年来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清理时应特别注意, 凡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 必须以县卫生局名义作出并实施, 不得以局内设机构或其他单位名义作出并实施。坚决杜绝临时机构、没有法定依据自行委托的组织执法。(二) 清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省、市、县关于执法证件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进一步整顿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坚决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责。(三) 梳理卫生行政执法依据。局机关各股办、县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股办、本单位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进行全面梳理, 梳理出本股办、本单位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执法事项。(四) 清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执法依据, 切实按照有关要求, 做到格式统一、表达清楚、用语规范。严格按照省市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要求,认真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五) 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结合本股办、本单位执法职责和人员配置, 将职责分解到具体的执法科室或个人, 并采取流程图(表) 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 将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责明细化, 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并向社会公开, 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 对经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资料, 通过局网站、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三是要建立健全有关受理、解释、告知、限时办结、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相关制度。(六) 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卫生行政审批、卫生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公开制度,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的法制环境。卫生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 对正常营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例行检查, 不准中断其正常营业; 有效控制对企业的检查频次,避免交叉检查, 重复执法,能合并的检查项目应合并,能联合实施的尽可能联合进行。严禁违反规定向企业收取检查费用,不得以检查为由无偿占用企业商品和物品、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 不得凭借职权向企业摊派、强拉赞助、报销费用; 不得强迫企业参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考核、达标、升级、评优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活动。(七) 改进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卫生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做到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敷衍塞责、态度傲慢、言行粗暴等现象;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等现象; 杜绝多头执法、多次执法和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现象;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在执法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 2016 年 11月 26 日至 11月 30日) 。印发《卫生局开展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 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作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本方案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