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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员自我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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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招聘协警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警队伍管理,确保协警员的素质,更好的协助公安机关派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现实斗争服务,结合综合执法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及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正常执法,并由公安机关管理的直属治安巡逻队人员和后勤、辅助岗位上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包含保洁员),称为综合执法协警员。
第三条招聘协警员必须坚持”统一考试、同意录用、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聘用和试用。
第二章录用
第四条录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心公安事业,服从和服务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相关工作安排;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较好道德品质,无不良奢好;
3、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不色盲;;,;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
6、因工作需要招聘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单位辞职或开除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合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合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敌对活动的;
(七)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情形被辞退的;
(八)其他不适宜录用的。第六条录用程序与权限。
1、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实际情况,核定协警员用人控制数名,其中女协警员名,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水平的优先。
2、用人单位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书面提出需求申请;
3、用人单位向招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第七条新录用协警员必须填写《临时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协警员工作职责
(一)服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预防、制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常执法过程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协助民警查缉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维护交通秩序;
(五)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六)协助民警执行其他公安工作任务。
第九条协警员录用后必须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协警员工作证由治安大队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