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 50939-2013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 . 编制背景 2003 年在我国多个省市地区爆发的非典型性肺炎,对我国的社会经济造成了大范围的影响,暴露出我国各级卫生医疗急救机构在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如相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条件、实验科研装备等与国外发达国家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难以充分保证卫生医疗急救职能工作的有效开展。面对新的严峻形势,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的医疗急救机构建设规划,并且开始新建、改扩建省、地(市)、县各级医疗急救中心,从根本上解决各级医疗急救机构在设施和条件上的落后局面。主要的依据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2003]13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建设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发改办社会[2003]958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李盛霖、高强同志在“全国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国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等。 Difference 规范适用范围由于现有的各级医疗急救中心设施条件参差不齐,在新建、改扩建时,要求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的建设统一标准、满足相应的规范和规定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急救机构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1. 急救调度用房的建筑设计,需要满足包括视听系统和计算机系统在内的弱电系统的特殊要求。如救治信息网络系统需要设置电子大屏障,显示城市电子地图,呼叫电话所处地理位置等。 2. 急救车库内基本设备配置及道路系统的总体规划,紧急情况下的畅通无阻的车辆出车、疏散。 3. 其他用房的建筑设计,以满足其特殊要求,如指挥调度,报警受理,医护,值班,培训,维修保养,各类库房等。 4. 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分站的建设标准。编写的主要节点进度 2004 年6月成立编写小组编写《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编写小组通过分析研究全国 39 家急救中心调查资料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特别是国办[2003]82 号文件,参照已建成的急救中心有关技术要求,开始起草编写。 2004 年 10 月完成讨论稿; 2005 年1月在北京召开讨论稿论证会,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形成论证会纪要; 2005 年06月完成讨论稿修改; 2005 年6月开始,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经过 3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及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评估意见,完成意见汇总表; 2005 年 11 月完成送审稿。在 2005 年 12 月在北京召开送审稿审查会,会议之后按照会议达成的意见进行修改; 2006 年4月完成送审稿修改,送审稿复审会并于 2006 年5月在北京召开。 2006 年9月完成送审稿二次修改。 2007 年5月在上海召开技术论证会进行了技术论证。 2007 年6月在上海通报中国医院协会全国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会并再次征求意见, 同月完成送审稿三次修改。 2013 年 11 月1日发布。 2014 年6月1日实施。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 50939-2013 : 本规范共分为 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选址与总平面、建筑设计、防火与疏散、建筑设备,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件为本规范的条文说明。 1总则 为使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节能、环保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独立院前型急救中心、分中心、急救站的建筑设计。 城市的急救网络分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其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区域卫生规划确定。 急救中心的建设应满足日常急救服务和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统一调度指挥本地区的急救医疗机构承担紧急医疗救治任务的功能要求。 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急救网络 First-aid Grid 急救网络是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组成的三级机构。 急救中心 First-aid Center 直接和城市 120 相连的,满足城市救护呼叫的场所,并肩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一般由指挥调度中心以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 急救分中心 First-aid Branch Center 和城市某区域 120 相连的,满足城市某区域救护呼叫的场所,一般由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