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
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O一四年三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江津区水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区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招标。
: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范围内。
:解决李市镇龙吟村248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及内容
投标最高限价(元)
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46000
: 30 日历天。
: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现场后续服务。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水利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
。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时只需要评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表(需单位盖鲜章),经初步评审确定中标人后,需进行资质后审。审查内容包括:本次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由各投标人自行踏,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 12 日 14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14年 2 月 3 日 12时 00 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本工程实行三家以上投标人报名方可开标。
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财政办公室。
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政府公告栏和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政府网站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政府
邮编:402274
联系人:刘文忠
电话:(023)47715699、(023)47713414
传真:(023)47711027
2014年 3月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政府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政府
联系人:刘文忠
电话:(023)47715699、(023)47713414
项目名称
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招标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龙吟村范围内。
建设规模
解决李市镇龙吟村248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资金来源
区财政拨付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现场后续服务。
设计深度要求
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