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6年3月24日通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09年1月9日修订)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反映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学位申请者将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接受社会评价,对规范学位论文的评价准则、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技成果的整理,对研究生申请学位时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博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1. 博士学位申请者须至少在国内外重要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3篇论文(含相当于论文的其他成果),并满足本规定第2至6条的要求,以及第14条的限制。
2. 数学、物理、化学(含化工)、生物(含生物医学)、材料及力学类学科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并且另外在EI、MEDLINE收录源刊物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工科重要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1)中的期刊发表2篇论文。
3. 我校其他工科学科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工科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中的期刊发表1篇论文,并且另外在EI或ISTP收录源刊物发表2篇论文。
4. 对于经管、人文社科类学科,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SSCI、A&HCI或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在EI、ISSHP、ISTP收录源刊物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人文社科重要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2)中的期刊发表3篇论文。
5. 如果申请者在学术论文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经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位委员签署推荐意见和分委员会主席批准同意,则对其发表论文的篇数及收录情况不做具体要求。
6. 如果申请者因论文工作的特殊性而不能达到本规定对发表论文的要求,则申请者及其导师须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在审核学位时对其进行专门讨论,如果认为理由充分,则对其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不做具体要求。
二、申请硕士学位对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7. 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发表学术论文(含相当于论文的其他成果)的要求之一:至少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学术会议或我校认可的研究生学术活动上发表1篇论文;在本规定指定的重要刊物(见第11条)合作发表1篇论文,且本人署名为前三名。
三、其他学术成果的计算方法
8. 申请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项,且有个人获奖证书,相当于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七名)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五名),相当于在EI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9. 申请者在国际或国家标准中有重要贡献,相当于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在部门或行业标准中有重要贡献,相当于在EI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获得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三名),相当于在SCIE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受理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排名均为前三名),相当于在EI收录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10. 申请者参加专著编写,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相当于在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