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川大学2014年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
实施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科研单位:
我校2014年度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科研单位)在总结本单位2013年度实施该项目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审核和推荐等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需求,按照选派一流学生、到一流大学和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三个一流”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进一步拓宽派出渠道。各单位应和学校共同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支持学生利用学校和科研团队现有的项目合作渠道,做到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荐和选派。
3、各单位应建立日常联系与跟踪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并解决问题。同时,重视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回校任教。要充分调动国内外导师对国外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注意事项
1、选派规模:
全国7,0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4,500人。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额为100名左右;攻读博士学位者无名额限制,符合选拔条件者均可申请。
2、申请人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身心健康,对困难和压力具有承受能力;
年龄不超过35岁(1979年4月5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部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本校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硕士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全日制在读博士(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博士一、二年级(硕博连读及博一学生应已开题);
3、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