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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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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2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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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报稿酬标准与发放办法一、稿酬标准 以字数计发的稿酬标准 文章 500 字以内的计发 30元/篇; 文章 500-1000 字以内的计发 60元/篇; 文章 1000-1500 字以内的计发 100 元/篇; 文章 1500-2500 字以内的计发 150 元/篇; 以上标准不包括讲话稿、总结稿、转载等非原创性稿件; 以上标准内所指的文章的字数限 2500 字以内 新闻( 消息) 稿的稿酬标准 通讯员提供的反映集团内部的新闻消息( 含图片) 不论字数( 不论图片数量),一律 10元/篇; 编辑部成员( 通讯员除外) 工作职责( 任务) 内采写的新闻( 消息) 稿不计稿酬; 其它内容的稿酬计发标准 书法作品、摄影图片 20元/幅; 转载、领导讲话稿、总结、意见与建议、读者来信之类的文字不计稿酬, 可给予来稿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奖励物品临时决定、审批); 诗歌 20 行以内的 20元/ 首,满 20 行以上的 30元/ 首。二、稿酬审批、发放程序 由编辑部对采用的稿件进行统计; 由编辑部依据稿酬标准,计算稿酬,填写《稿酬发放表》; 由编辑部将表交由主编审核签字,交由总编辑进行审批签发; 由编辑部把《稿酬发放表》复印成两份, 一份交财务部并领取现金, 另一份编辑部留底; 由编辑部通知通讯员在《稿酬发放表》上签字领取稿酬。三、稿酬发放规定 编辑部在稿酬领取后统一及时发放; 集团本部的通讯员的稿酬由本人领取; 集团子公司通讯员的稿酬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代领。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黑板报、宣传栏、企业报刊的稿酬计算;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来稿的通讯员、作者。五、附《稿酬发放表》 XX 集团有限公司月份期数文章标题作者字数稿酬领用签名稿酬合计制表审核签发信息宣传稿费及编辑费用奖励实施方案 doc 信息宣传稿费及编辑费用奖励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信息宣传奖励实施方案( 初稿)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考核激励机制, 营造良好的信息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对外宣传的质量,不断凸显我院在促进“三农”发展, 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等工作中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促进我省农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结合我院信息宣传工作实际, 提出以下奖励方案。一、对外新闻稿件宣传奖励方案对外新闻媒体宣传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杂志、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平台采用的宣传稿件,稿件若有署名作者和通讯员姓名的奖励到个人,无具体署名的奖励到单位,具体奖励措施如下:(一) 中央级媒体用稿:被《求是》杂志、人民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稿件奖励 400 元/条( 须在 200 字以上, 电视广播新闻不限时间) ,头版 600 元/条( 须在 200 字以上,电视广播新闻不限时间) ,头版头条 1000 元/条; 其他具有影响力或部委主办的中央媒体如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科技报、农民日报等奖励 200 元/条( 须在 300 字以上); 头版 300 元/ 条( 须在 300 字以上); 头版头条 500 元/条。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最多奖励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