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拖车服务协议书
甲方:上海平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美跃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和互惠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拖车服务对象:
乙方客户要求救援的车辆;
对拖车的要求:
1. 甲方拖车必须证照齐全;
2. 外观整洁,功能正常;
三.拖车费:小车市内15公里内150元,15公里以外20元/公里,需架副轮的加50%;大车加收50%-100%(特殊情况另议。)
四.拖车联系方式
1. 甲方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电话: **********,电话/传真 。
2. 在无法联系甲方工作人员且无特殊原因而导致拖车作业无法正常进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
五.付款方式:
1. 甲方拖车费用,乙方应在次月10日之前予以结清。甲方应开具正式发票。可凭本公司《救援服务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其他条款
1. 甲方接到乙方电话需要拖车的通知后,应询问清楚对方被拖车辆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车型等相关情况。
2. 甲方应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市区主干道甲方救援车辆30分钟内到达现场(交通堵塞特殊情况除外),将被拖车辆拖运至乙方指定地点。
3. 甲乙双方应在被拖车辆现场对该车辆外观情况进行检查,对受损的部位及程度向车主及时反映,并做好相应记录和交接手续。在乙方和车主无人跟车的情况下,要提醒乙方或车主将车上的贵重物品拿走,拖车工作人员不负责保管。
4. 甲方如在拖车过程中,造成拖运车辆的刮碰和损伤及其它意外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额度可参照保险公司定损额的维修收费及相关标准执行。
5. 甲方如在拖车过程中,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车辆及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 甲方将车辆拖至乙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及车主应对车辆外观作一次检查,至三方达成共识确认后,甲方方可离开。如三方确认完毕,甲方离开后所发生的分歧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应指定或委派相关人员对甲方的拖车单据进行签字确认。
8. 乙方必须协助甲方落实被拖车辆情况,如因乙方错报或其他相关错误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