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当代教诲发展需要,深化教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教诲方针,积极推动素质教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诲增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诲增进法实行条例》及教诲关于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幼儿园名称: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射阳县红旗西路7号
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办园规模:
第五条 办学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 幼儿成长乐园;教师成才学园;家长信任家园。
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业务指引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 办学范畴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诲,全日制
第八条 专业设立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诲三年制(涉及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 招生对象:适龄小朋友
第十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当前在园幼儿二百六十余人。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引思想:贯彻党教诲方针,深化学前教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教诲理念,实行素质教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发展,为一切孩子发展,为发展孩子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的,全面实行保教相结合原则,同步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的是:幼儿成长乐园;教师成才学园;家长信任家园;语言特色校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伙、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十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诲局关于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工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 幼儿园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由教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引。
第十七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权利和义务:
(一) 在国家统一规定目的指引下,决定幼儿园详细教诲目的、规划幼儿园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 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变化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请、调配工作人员,指引、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她工作人员成绩并予以奖惩。
(四) 在国家规定范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 关怀教职工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她们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条件。
第十八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竟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诲工作重要助手,详细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引、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重要助手,详细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她工作人员进行指引,评议和考核。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核制,严格按关于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条:幼儿园工作筹划和园长布置工作通过副园长和总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详细贯彻。
第五章 幼儿园监督
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