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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doc

上传人:crh53719 2016/7/2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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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湖南省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 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执法水平,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内部审计指南第 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以及《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内部审计单位优秀审计项目的评比(含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建设工程等审计项目)。第三条参加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审计项目, 必须由参评单位直接完成( 建设工程优秀审计项目必须是内部审计机构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决算全过程均全部实行了审计的项目), 并按时完成立卷归档,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审计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合规适度,审计建议切实可行; (三)文书使用正确,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文字流畅; (四)审计效果显著,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在上年 10月1 日至本年 9月 30 日内已完成的项目; —2—(六)档案整理规范,装订整齐、有序。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项目,不能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 已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予以撤销: (一)审计人员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的; (二)审计项目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三) 审计行政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而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四)审计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而败诉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五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采取统一组织,自行申报,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第六条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成立全省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协会会长担任,部分市州内审协会会长、湖南省审计厅法规处、审理处、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评选工作,制定评选政策, 审核评选结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挂靠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日常工作。评选办公室主任由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秘书长兼任。第七条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建立优秀审计项目评委库。评选时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评委,集中对报送的审计项目进行评审。—3—评审情况由评选办公室汇总后提出获奖项目初选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第八条评选办公室应当根据需要, 制定公布当年的项目规定, 通知各单位报送审计项目案卷。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 视为放弃参加本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权利。第九条评委根据湖南省内部审计财务类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 1) 、湖南省建设工程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 2)、湖南省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加分标准( 见附件 3)和湖南省内部审计财务类优秀审计项目评分表(见附表 1) 、湖南省建设工程内部审计优秀项目评分表( 见附表 2)、湖南省内部审计优秀审计项目加分表( 见附表 3) 进行评分。第十条对报送的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原则上一等奖综合得分必须在 95 分以上, 二等奖综合得分必须在 85 分以上, 三等奖综合得分必须在 80 分以上。第十一条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的会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初评,筛选好的项目参加评选。第十二条各市州内审协会应按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本地区优秀审计项目初评工作,并写出初评意见,并根据评选办公室的要求申报、选送参评项目。第十三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结果作为内部审计评选先进的重要标准, 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业务考评的依据。各单位可以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审计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4—第十四条申报的审计项目应当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包装审计项目。对弄虚作假包装审计项目的, 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参加本年度评选的资格。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 2012 年1月1 日起施行。原《湖南省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比办法》同时废止。—5—附件 1: 湖南省内部审计财务类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一、审计准备( 5 分) (一) 审计计划( 1 分) 1 、审计项目未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扣 分; 2 、审计计划未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扣 分。(二)审前调查(4分)1、调查全面 2分, 是否按规定全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以下基本情况(缺1 项不扣分,缺2 项扣 分,缺3项、4 项扣 1分,缺5 项扣 分,缺 6 项全扣)。(1)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