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集字[ ] 15号
关于下发《员工勉励制度》告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教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奖优罚劣,更好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应遵循有章可循、有章必依、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勉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严格执行。
河南福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一日
河南福和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员 工 激 励 制 度
依照国家关于劳动法规政策、为了规范员工劳动行为,勉励其工作积极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公司经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对条例中各项条款及其性质、严重限度界定拥有最后解释权。本条例合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公司授权享有豁免之人员除外。
一、勉励种类
(钞票奖励)
授予荣誉称号(公司设立评比奖项)
记大功(正勉励300元,考绩加5分)
记小功(正勉励200元,考绩加3分)
记嘉奖(正勉励100元,考绩加2分)
记表扬(正勉励10-50元,考绩加1分)
负勉励(薪资扣除)
解除劳动关系
记大过:(负勉励300元,考绩扣5分)
记小过:(负勉励200元,考绩扣3分)
记警告:(负勉励100元,考绩扣2分)
记批评:(负勉励10-50元,考绩扣1分)
正勉励范畴
公司设立奖项种类和评比原则;
(1)先进员工奖:持续12个月考核业绩最佳员工,极其出众完毕上级与公司布置任务,符合公司各项行为规范原则,并能为公司赢得荣誉和可观效益。
(2)先进团队奖:每年评比一次,由部门或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理由,由公司领导评估。
(3)总裁特别奖: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公司安排任务上作出明显业绩员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次(给公司做出杰出贡献者,予以特别贡献奖励,并在使用干部时优先提拔);
(1)办理自身主办业务或办理暂时交待重大业务有特殊功绩者或贡献有助于筹划并经施行确有重大成效者。
(2)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卓越贡献者。
(3)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或防止,使公司减免重大损失者。
(4)非常变故,临机应付办法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生命或公司财物者。
(5)在减少成本、节约能源等方面有特殊功能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明显成绩者。
(6)其他经公司认定应记大功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一次:
(1)协助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人员达到任务确有贡献者。
(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3)执行暂时紧急任务,能准时完毕、体现良好者。
(4)检举有害公司利益及重大违规行为者。
(5)其他经公司认定应授予小功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嘉奖一次:
(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推展有相称成效者。
(2)品行端正、才干卓越或技术精湛堪为员工榜样者。
(3)勤快服务,努力完毕本职工作且成绩优秀者。
(4)发现职守以外异常状况,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避免或减轻公司损失者。
(5)代表我司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成绩优秀者。
(6)临财不苟,足为普通表率者。
(7)维护公司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8)其他经公司认定应记嘉奖者。
5、对公司做出贡献或体现突出其她情形予以记表扬一次:
三、负勉励范畴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雇(解除或终结劳动关系):并令其于三日内办妥移送及离职手续,否则停发应领薪津及其他款项。因违规给公司导致损失应予以补偿,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移送司法机关解决。
(1)年度内合计记大过三次未能功过抵消者。
(2)当月无端持续旷工三日或年合计达七日者(若未办妥离职手续,其未领之薪资不予发放)。
(3)营私舞弊、挪用***、收受***或提成者,无论其金额大小。
(4)未经我司书面批准,在外兼职、从事相似业务或与我司利益冲突;
(5)违抗合理指令并有公然侮辱上级之行为情节重大者。
(6)办事不力,疏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者。
(7)造谣生事、阳奉阴违、营私舞弊。
(8)仿效上级签字图谋不法利益或伪造、变造公司图章以图不轨者。
(9)公然以暴力威胁上级或撕毁、涂改公司公示者。
(10)有盗窃、侵占公司或她人财物经查属实者。
(11)对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她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施行暴力或有重大侮辱行为或进行威胁恫吓者。
(12)被判刑人员或受国家司法机关拘留者。
(13)吸食或贩卖毒品者。
(14)运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情节重大者。
(15)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或其他工作安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