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南大学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遴选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江南大学学生会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人才培养计划, 提升学生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进一步地提高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效率,现根据《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江南大学学生会章程》及《江南大学学生会组织( 学生) 人事编制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 结合江南大学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干部是促进学生会组织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学生干部遴选制度标准化、正规化、流程化, 有利于规范选拔程序, 保证选拔公平,同时使学生干部明确遴选流程,推动学生会组织的整体进步。第三条遴选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基本原则是尊重竞争、事实优先,集体讨论、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干部,是指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学生会公职、纳入学生会档案的学生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会领导干部, 是指担任学生会副主任( 副部长) 及以上级别职务的在职学生干部。第二章候选人条件及遴选方式第五条职务晋升候选人是关于拟任职务的资格认定,是对担任拟任职务者产生范围的划定。候选人之外的学生干部不能担任该拟任职务。第六条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必须有符合学生会职务设置和编制限额的现实职位空缺。不能“因人设岗”,给学生会组织正常工作带来负担。第七条候选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 学生会组织在职在编的学生干事或干部;有学生会 C级以上职务学生干部推荐的非学生会组织在职在编同学; (二) 有担任拟任职务的主观意愿; (三) 品行高尚,学****成绩优秀,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确实的任职经历, 工作经验丰富, 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工作技能, 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四) 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 (五) 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正确处理好学****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关系,能够合理分配时间; (六) 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调解能力; 第八条遴选方法: (一)储备干部遴选: 1. 选拔条件: 储备干部除具备学生干部候选人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在学生会组织任职,有正式编制,有在学生会组织继续发展意愿的大一干事; 未担任学生会组织工作但获得 C 级以上学生干部推荐者。(2 )学****成绩良好,在上学期考试中无科目考察不合格现象。(3 )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有大局观,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2. 时间安排:六月份——九月份 3. 选拔流程(1)荐: 由各中心现任主任( 部长)、副主任( 副部长) 根据对各位干事日常工作情况的观察, 选出基本范围内的候选人选; 有意愿的同学也可向本部门现任主任( 部长)、副主任( 副主任) 提交申请, 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决心; (2 )定: 储备干部选拔评定采用统一笔试, 分级面试的选拔方式, 各中心现任主任( 部长) 和副主任( 副部长) 根据干事的日常表现和工作能力, 结合中心( 部门) 成员投票结果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参考主席团成员评审意见,依据本中心(部门)实际情况,确定 6—8 名储备干部,并予以公示。(二) 学生会主席助理、各组织副主席( 副主任、副团长、副会长) 遴选: 1. 选拔条件: 学生会主席助理、各组织副主席(副主任、副团长、副会长) 除需具备学生干部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任校学生会组织中心( 部门) 副主任( 副部长) 以上职务; 各学生分会中心(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以上职务; (2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有服务学校、敬业奉献和实干苦干的精神; (4 )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自我批评,在校期间从未受到校级或院级处分; (5 )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不低于班级 50% ; (6 )获得校级评优或奖励一次以上。 2. 时间安排:六月份—九月份 3. 选拔流程: (1 )荐:符合条件的各校级学生会组织及学生分会各中心(部门)主任(部长) 、副主任(副部长)进行自荐;或由学生常务委员会提名、推荐; 候选人须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详细资料, 在报名截止前上交报名表至相关负责部门; (2 )审:报名截止后一周内由学生编制管理工作组统一组织笔试, 学生常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同时根据报名者资料与笔试成绩确定 8 名(可少于 8 名)候选人,进入下一轮选拔; (3 )谈:学生会组织编制管理工作组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谈话, 参与谈话的负责人员填写谈话意见; (4 )面:团委老师及学生常务委员会共同参与对审查通过的同学的统一面试。面试由候选人述职及答辩组成。由学生常务委员会根据面试成绩和审查谈话意见于九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