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雷波县海湾乡阳光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诲增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诲增进法实行条例》及教诲关于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幼儿园名称:雷波县海湾乡阳光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诲活动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 办学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 幼儿成长乐园;教师成才学园;家长信任家园。
培养目的:。
第五条:法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海湾乡阳光幼儿园法人代表:朱子英,是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任免权。
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业务指引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海湾乡海湾村一组。
第二章 办学范畴
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诲,全日制
第九条 专业设立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诲三年制(涉及小班、中班、-6岁健康幼儿及3-7岁特殊小朋友。)
第十条 招生对象:生源范畴适内适龄小朋友。
第十一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引思想:贯彻党教诲方针,深化学前教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教诲理念,实行素质教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发展,为一切孩子发展,为发展孩子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的,全面实行保教相结合原则,同步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的是:幼儿成长乐园;教师成才学园;家长信任家园;语言特色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伙、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诲局关于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工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 幼儿园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引。
第十八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权利和义务:
(一) 在国家统一规定目的指引下,决定幼儿园详细教诲目的、规划幼儿园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 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变化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请、调配工作人员,指引、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她工作人员成绩并予以奖惩。
(四) 在国家规定范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 关怀教职工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她们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竟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诲工作重要助手,详细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引、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重要助手,详细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她工作人员进行指引,评议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