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题 目:疼痛管理制度 文件号:LC-30
生效日期: 8月1日 版本号:
修改日期: 7月1日 页 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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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疼痛筛查和疼痛评定对象为住院患者、急诊患者和门诊患者。对于门诊患者和急诊患者,在门诊部、急诊部和医务部指导下,依据实际情况,参考本制度方法实施。
2.医生和护士协作对患者进行疼痛评定。进行疼痛评定护士应为本院注册护士。处理疼痛医生应为本院执业注册医生。
3.疼痛筛查和疼痛评定时关键使用“数字疼痛分级法(NRS)”来评定疼痛,对于无法用数字分级法进行疼痛自我评定患者(如4岁以上幼儿、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者等),则采取“Wong-Banker面部表情量表法(FPS-R)“(见附图)。对昏迷等意识障碍患者使用FLACC量表评定(见附表)。
4.医生依据疼痛评定结果和患者情况,决定疼痛诊疗方法。
5.医生应对进行疼痛诊疗患者定时进行评定,立即调整改疗方案。经疼痛诊疗仍无法控制,应请疼痛教授(麻醉科、肿瘤科)会诊。
6.疼痛筛查和疼痛评定结果及疼痛诊疗方法和结果等统计在病史中。
7.在疼痛诊疗前,医生应和患者及家眷进行充足沟通。在制订疼痛诊疗方案时充足考虑患者和家眷要求及其风俗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情况。
8.医生对患者及家眷进行有效疼痛管理知识介绍,使患者及家眷配合并参与疼痛诊疗过程。教育患者和家眷过程统计在病史中。
9.临床医生应学****和更新疼痛相关知识和诊疗常规,以适应临床工作需要。
二、疼痛评定和处理步骤
1.建立以护士为基础疼痛筛选模式:
(1)患者至急诊部就诊时,预检护士和值班医生应立即进行疼痛筛查,并统计于就诊卡上。
(2)患者入院8小时内,护士进行首次疼痛筛查,以后天天2PM进行疼痛评定,并统计于体 温单
(3)在疼痛筛查和评定中,若发觉:首次主诉疼痛,或疼痛评分≥3分患者,护士应立即汇报医生,由医生决定处理方法。
(4)对疼痛评定评分≥5分患者,护士q4h评定疼痛1次,直至疼痛评定评分<5分。特殊情况按医嘱实施疼痛评定。
(5)对于进行疼痛诊疗患者,诊疗后护士应追踪评定(静脉或肌内注射后30分钟,口服用药后1小时),并统计结果。
2.建立以首诊医生和病区医生为基础疼痛处理模式:
(1)对于护士汇报首次主诉疼痛,或疼痛评分≥3分患者(或门急诊汇报疼痛患者),医生应立即对其进行疼痛评定,内容包含疼痛程度、性质、部位、发生频率、连续时间,对日常工作生活影响,既往疼痛病史,药品滥用史等,并进行必需体格检验,评定结果必需时统计在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程录中。护士汇报后,病房医生标准上应该在2小时内对患者进行评定,并在疼痛评定表上署名,紧急情况应立即评定。
(2)临床医生在疼痛评定后,应筛选出需进行疼痛诊疗患者,制度可行疼痛治方案,并统计在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程录中。
(3)疼痛诊疗方案包含:诊疗目标、诊疗方案、诊疗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可能发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