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word
word
1 / 9
word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X
第一章总 如此
 
第一条 为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规X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行为,有效制止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某某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某某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X。 
第二条 本规X适用于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时佩带枪支、使用枪支和事后报告以与调查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X所称人民警察,是指获准核发《中华人民某某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以下简称持枪证〕的公安机关配枪民警。 
配枪部门,是指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的内设部门、派出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枪支,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公务用枪配备方法》配备的各种公务用枪。 
使用枪支,包括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行为。 
第四条人民警察应当依照《中华人民某某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关规定使用枪支。 
第五条人民警察使用枪支,应当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如此。 
第六条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枪支行为受法律保护。因合法使用枪支造***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不承当法律责任。 
word
word
2 / 9
word
第二章佩带枪支
 
第七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如下任务时,应当佩带枪支: 
〔一〕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 
〔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 
〔四〕在公安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 
〔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勤任务; 
〔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 
〔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人民警察遇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特别批准后方可佩带枪支: 
〔一〕进入市区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执行警卫任务需要乘坐民航飞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佩带狙击步枪、班用机枪执行任务的,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人民警察应当按照如下规定佩带枪支: 
〔一〕子弹未上膛时,打开枪支保险,子弹上膛时,关闭枪支保险; 
〔二〕着警服佩带***时,应当使用制式枪套、枪纲; 
word
word
3 / 9
word
〔三〕着便装佩带***时,应当选用便携式枪套; 
〔四〕着警服佩带长枪时,应当使用制式枪背带采取肩枪、背枪或者挎枪方式。 
第十条 人民警察佩带枪支时,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携带人民警察证、持枪证〔执行特定侦查任务的除外〕; 
〔二〕除因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得进入娱乐场所; 
〔三〕严禁饮酒或者参加非警务活动; 
〔四〕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抢或者其他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属配枪部门、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 
〔五〕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其他规定。 
第三章使用枪支
第十一条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与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