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团成立与注册
第三章 社团招新
第四章 社团管理和活动
第五章 社团印章、旗帜、宣传管理
第六章 社团举办讲座、报告和群众性集会规定
第七章 社团经费管理
第八章  社团换届
第九章 社团赞助管理规定
第十章 社团奖惩、变更、注销
第十一章  学生社团考核基本原则
第十二章 附则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立
二、社团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三、会议制度
四、财务制度
 
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增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保证社团活动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性,根据国家和上级关于部门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宗旨及活动必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关于规定,符合国家教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第三条  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校团委领导下,代表学校团委管理、引导、联系、监督、考核本院各学生社团。社团联合会宗旨是:在学校团委“一体两翼”工作格局之下,管理学生社团、服务学生社团、发展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诲,实行素质拓展教诲,引导学生适应社会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 社团社员应是我校正式登记注册学生,所有社员必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社团成立与注册
第五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成员;
(二)有筹办工作组,新生原则上不能成立社团;
(三)有社团章程,章程应涉及该社团名称、宗旨、章程、重要活
动、组织机构、主管部门、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等其她应阐明事项。 第六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
(一)查阅我校既有社团状况,不再审批与既有社团性质相似社团。 (二)填写社团注册登记状况表和填写重要发起人信息表(可到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于每年第一学期10月30前,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审批(因学校发展需要,需紧急成立社团状况除外)
(三)递交相应挂靠单位意见或简介信。
(四)社团重要发起人需参加由社团联合会组织“新社团成立答辩会”,合格后再报至校团委审批。
(五  新社团通过初步审批过后,在次年开学即进入考核阶段,其考核将接受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共同监督。同步,校团委将视其发展状况及影响力,决定其考察期时间。
(六)校团委将通过考核社团及其有关状况以文献形式分发到各系、各新老社团,社团正式成立。
第七条 学生社团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立由团队自行决定。团队构成人员状况(涉及系别、年级、政治面貌、住址、联系方式等)须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八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从本团队中选举,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学生社团负责人必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对的政治倾向,遵守校纪校规;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窗,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再团队中有一定威信;
(三)申请成为社团负责人必要在该领域有明显特长,成绩
优秀; (四)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师生服务。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违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二)因违背关于规定,被罢免团队负责人或被宣布解散团队负责人;
(三)学期成绩浮现补考者;
(四)任职期间,考核不合格者;
第九条 社团名称必要符合团队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名称。
第十条 学生社团依照自身特点及活动需要,可聘请12名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或在某领域有特长,关怀学生社团活动专家、学者,担任指引教师、顾问或名誉会长。
第三章 社团招新
第十一条 招新社团应是在校注册社团;
第十二条 社团公开招新应事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由校团委安排并在指定期间、地点统一招新或单独招新,任何社团不得以其她任何形式擅自招新;
第十三条 社团招新对象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学生;
第十四条 社团吸取新会员应本着自由自愿原则,各社团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或逼迫同窗加入社团;
第十五条 社团在招新活动中应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得夸大其词,不得虚设承诺;
第十六条 社团招新所收会费先交与社团联合会,再由校团委依照社团实际状况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各社团收取会费应依照该年实际状况统一制定原则,会费使用办法按第七章执行;
第十七条 社团应在招新结束后一星期内上交会费及会费收据并附上招新确切人数和基本信息表;
(一)收取会员会费所开二联收据(一份交报名者本人,一份社团留底),收据上须有校团委和社团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