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龙山林场车改后公务用车与
公车管理制度
根据区车改领导小组《关于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宜秀车改组[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宜秀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场改革后公务用车与公车管理制度如下:
一、用车原则
公务用车坚持为场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服务、为应急工作服务,重点保障森林防火、青山白化防控等突发事件的工作用车,严禁场班子成员擅自使用公车以及其他干部职工公车私用。所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用车开支。
二、用车程序
各科室人员因业务工作需要用车,用车前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大龙山林场公务用车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及往返时间,经办公室审核报领导批准后,统一派车。用车范围在市区内且单次用车时间在5小时以内的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审批;用车范围超出市区范围或单次用车时间在5小时以上的需经场主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同意派车后由场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
三、车辆调配
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合理调配,同
向拼车,要达到节约高效目的。对于公车临时确实不能满足业务工作需要时,办公室可在征得场主要领导同意情况下协调私车公用。
四、公车管理
1、公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增强责任心与安全意识;
2、公务车辆专人保管,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3、车改后保有的两辆公车工作日及下班后严格按照要求定点停放在宜秀区政务新区学苑大厦周边500米以内。进入防火期防火办督导检查业务工作期间或节假日安全防火值班期间,公车确因次日工作需要可停放在指定地点(皖H0L135指定地点为迎宾路市银监会楼下,皖H9C031指定地点为大龙山镇总铺居委会门口);
4、公车维修保养必须严格履行请示制度,日常保养需经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单次维修费3000元以上的,由场长办公会议研定;
5、公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派车单目的地执行驾驶工作,回场后派车单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6、公务车辆油卡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根据派车单记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