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1 总 则
1.0.1 国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面广量大,它与资源运用、环保和广大城乡居民安居乐业息息有关。由于当前国家尚未有针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有关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因缺少原则根据,致使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市场较为混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装饰装修质量难以保证,同步装修业主与设计方、施工单位之间纠纷不断。为了保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使装饰装修更好地满足安全、合用、环保、经济、美观等规定,并使装饰装修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有法可依,特编制本规范。
1.0.2 虽然国内城乡住宅形式多样,但其基本功能都是供家庭居住,都应当执行共同原则,因而,本规范在《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等规范基本上,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点对设计范畴作出明确规定。历史文物保护住宅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因而不能执行本规范规定。
1.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产业化、工业化必然规定住宅部品原则化、模数化、智能化,而住宅室内环境多样化、个性化又是提高当代住宅品质重要因素。因而需要设计师较好地解决原则化与个性化之间矛盾。同步,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也是增进住宅建筑产业化、工业化重要内容。
1.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建筑、构造、防火、热工、节能、隔声、采光、照明、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规范有关规定,因而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关于规范、原则。
2 术 语
2.0.1 “装饰”与“装修”原义都是指修饰、美化。但20世纪80年代,建筑界为了阐明室内工程范畴和内容,特将“室内装饰”与“室内装修”作了区别。“室内装修”是指对建筑室内空间中界面,如顶棚、墙面、柱面、地面、门窗及厨卫设施、固定家具进行维护、修饰,它是指对建筑基体、基层、面层解决、修饰。而“室内装饰”则是指运用家具、陈设品等对室内环境进行美化解决。综上所述,装饰装修是依照住宅室内功能空间使用性质、所处环境,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并结合视觉艺术,达到安全卫生、功能合理、舒服美观、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空间效果过程。
2.0.2 指房间内楼盖、屋盖底部,也指楼盖、屋盖底部下吊顶。
2.0.3 进入套内后过渡空间,也叫玄关。
2.0.4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指本层室内地坪装饰装修完毕面至该空间楼盖、屋盖底面或吊顶之间有效使用空间垂直距离。
2.0.5 陈设品也称摆设品、装饰品。陈设品有四类:
(1)纯观赏性艺术作品、工艺品,如绘画、雕刻、工艺美术品等;
(2)既有使用功能又有观赏功能生活用品,如家电、器皿等;
(3)有文化价值物品,如远古时期或异国她乡具备历史文化或地区文化内涵物品;
(4)用艺术设计办法布置物品。陈设品在室内能起到美化和展示作用。陈设设计对提高室内审美效果和舒服性具备重要作用。
3 基本规定
3.0.1 在查阅了国内数十家知名家装公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图纸内容,征求数十家知名家装公司万余位设计意见后拟定本条文。
3.0.2 鉴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有变化原住宅建筑原则状况和某些装饰装修设计人员对建筑有关规范、原则缺少理解现状,从保证居住者生活安全和舒服角度考虑,特作本条文规定。
3.0.3 有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为了扩大套内使用面积,有减少共用某些安全疏散口数量,延长室内至疏散出口距离,有擅自拆改、占用共用某些门厅、走廊和楼梯间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住宅消防安全,因而作本条文规定。
3.0.4 关于住宅消防设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批示标志、安全疏散设施等,现行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已经明确规定。但当前住宅装饰装修存在某些装饰装修设计人员和住户防火安全意识淡薄,在装饰装修设计或施工中经常浮现遮挡消防设施标志或影响安全疏散通道正常使用等现象,因而本条对此作出规定。
3.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存在变化共用某些配电箱、弱电设备箱、给水排水管道设施位置和规格现象。这些设施位置和规格是建筑设备设计从设施安全和使用以便角度拟定,变化它们位置、规格或增长原设计负荷都也许会引起安全事故,并影响使用效果。
3.0.7 住宅室内对防护设施规定是从居住者安全角度考虑并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后拟定。现行国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均对栏杆、扶手及其她防护设施作出了强制规定。减少高度或抗冲击性等做法都也许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居住安全。但是在实际工程中,某些装饰装修人员或住户往往忽视这些安全办法,而仅仅从美观或功能角度出发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拆除了原有防护设施,由此导致安全隐患产生,因而对防护设施安全性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