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启示: “人肉搜索”等私力救济不可践踏公民基本权利[ 2008-9-6 16:57:00 | By: lawcase ] 0 推荐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启示: “人肉搜索”等私力救济不可践踏公民基本权利 2007 年 12月 29日, 北京女白领姜岩从 24 楼的家中纵身跳下。在她生前的博客中, 记载了丈夫王菲的出轨及自己内心欲挽回而不得、欲弃之而不舍的煎熬,并表达了轻生的念头。姜岩死后,其博客内容被网友在各大网站上传播开来,广大网友在口诛笔伐王菲的同时,启动了“人肉搜索”, 王菲的大量个人信息甚至他父母的家庭住址都被一一上传到网上。有过激的网友直接到王菲父母家门口写下“逼死贤妻、无良王家”等字句。 2008 年4月 17日, 王菲将披露和传播他信息的三家网站告上法庭,“人肉搜索”首次进入司法程序。从法庭走出来, 一些网友哭了, 其中一位感叹道:“我们本是正义的使者, 怎么突然变成了被告? ”———这一天, 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很多网友从全国各地赶来旁听。一位积极参与了对王菲“人肉搜索”的网友直言自己内心的矛盾:“我来这是为了声援被告的,但我也想听听自己到底哪里错了”。据新浪网对 5828 名网友的调查显示: 大多数网友对“人肉搜索”持否定态度, 但依然有 40. 72% 的网友认为: “人肉搜索”未被滥用。一位网友呼吁道: “请不要把‘人肉搜索’描绘成洪水猛兽, 通常情况下网民是出于义愤, 帮助弱者寻找那些干了不可告人勾当的事却又逍遥法外的人才会展开‘人肉搜索’的。”不可否认,“人肉搜索”确实有其惩恶扬善的一面, 例如今年 5 月份, 江西宜春市发生了多起男子偷袭年轻女性的暴力事件,众网友发起“人肉搜索”,嫌疑人的特征被逐渐勾勒出来,为公安部门尽快破案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人肉搜索”本身的善与恶就如同薄薄的一层窗户纸, 一捅即破。“是网友们自己无法把握道德、法律等界限, 才使得‘人肉搜索’被贴上了罪恶的标签。”一位人民网网友指出,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很黄很暴力”事件。 2007 年年底,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放一条有关净化网络环境的新闻。北京 13 岁女孩张某某接受采访时说:“上次我查资料, 突然蹦出一个窗口, 很黄很暴力, 我赶快给关了。”就因为这一句涉嫌被“教唆操纵”的话, 张某某的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家庭地址和电话等信息都一一被“人肉搜索”出来, 其视频、照片被无数次恶搞。“‘人肉搜索’竟然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 ”一位网友感叹道, “是否违法暂且不说,这已经突破了起码的道德底线。”“‘人肉搜索’往往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大多属于违法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说,“作为公民, 你可以是一个愤青,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有缺陷的其他公民通过言论表达不满, 这是你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你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这是民事过错责任原则的底线, 也是‘人肉搜索’是否违法的界限”。李显冬认为, 公民在进行‘人肉搜索’等私力救济时一定要有限度。他举了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公民能不能打小偷? “小偷确实可恨, 但如果他没有采取暴力,你不能打他,即使他是小偷,他也有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二、平等权公益诉讼案件 1 、就餐身份歧视 2000 年5 月,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王勇、李红卒和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