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急危重症优先处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抢救及后续诊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确保患者生命安全,让大家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确保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立即、有效地抢救诊疗,制订优先处理制度:
1、建立优先处理通道,符合条件者立即开启优先处理通道。进入“优先处理通道”病人:是指多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关键脏器功效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理通道”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以下:
(1)急诊科必需对全部急诊病人实施二十四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理通道”,由抢救室当班医生依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理通道”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理通道”病人,各相关科室必需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需亲密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员必需实施我院设置急诊“优先处理通道”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理通道”病人如有发觉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个人和科室,除按要求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主动救治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需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