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反洗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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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 我公司应当依法采取预防、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照本制度,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责任及义务。
第二章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制度,获得完整的客户信息,对客户的身份证有效期、经营状况、资信状况等有真实的了解,从而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和操作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对客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要记录在案,严防洗钱活动。
第三条 个人客户办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执行个人账户实名制,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特别审核其身份证件的有效期。
第四条 法人客户办理业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代理企业开法人户的,营业部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扫描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的正面,留存账户涉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章 客户身份识别的工作要求: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开户实名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第二条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营业部要按照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把各项反洗钱措施和办法落实到实处,努力构建一道反洗钱防御体系;
第三条 公司应将客户信息资料指定专管员妥善保管,建立调阅保管制度;
4. 付款人的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