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一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何浩洪,男,汉族,1956年1月19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民 委员会九村50号
委托代理人:王振国,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陈桂南,男,汉族,1965年1月15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 民委员会d^一村34号
请求事项:请求暂缓执行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清中法民一终字第414号《民事 判决书》和清新县人民法院(2021)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
事由:申请人何浩洪与被申请人陈桂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 院(2021)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并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清中法民一终 字第414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因涉案的38000元借款(本案执行款),是另案租金的支付 款,现就上述租金问题,申请人正在进行诉讼,存在案件胜诉后行使抵消权的问题,为了 使申请人免遭巨大的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 生效判决的执行。
此致
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委托代理人:XXX申请人:XXXX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XXX委托代理人:XXX联系电话:XXXX被申请人:XX请求事项恳请人 民法院暂缓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事实 及理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现已生效,尽管 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只是申请人应 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强烈要求于2021年12月15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 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于难于找寻,申请人唯 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 给与一个月期限的暂缓执行期。
此致
XXXX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XXXX
日期:年 月 日
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母子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 申请人
BBB男1978年2月22日生,BBB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系等交通事故人身 损害赔偿案原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21年10月由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组织 并租用车辆,BBB 一家三口与其他几十人(包括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母子)赴莱州等 地旅游,10月4日在莱州市遭遇车祸,致BBB 一家三口均伤,BBB伤情严重,经市南 区法院委托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