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抗菌洗手液的标准
抗菌洗手液的标准
1 / 4
抗菌洗手液的标准
精品文档
Q/SUTK 4-2006
抗菌洗手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抗菌洗手液产品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调制而成的,具有清洁功能的洗手液产品
(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 。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68- 1993 表面活性剂 水溶液 pH 值的测定 电位法( eqv ISO 4316:1977 )
GB 9985— 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GB/T -1991 洗涤剂样品分样法 (egv ISO 607:1980)
GB/T —2000 洗涤剂中总活性物含量的测定
GB/T 15818 — 1995 阴离子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生物降解度试验方法( eqv JIS
K3363:1990 )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 2654- 2004 洗手液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法监发〔 2002〕 229 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2 年版)
技术要求
材料要求
产品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不应低于
90%。
产品配方中所用所用原料必须符合卫法监发〔
2002〕 229 号的规定。
感官指标
外观: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明显机械杂质的均匀产品(加入均匀悬浮颗粒组分的产品除外) 。
气味:无异味,符合规定香型。
稳定性:于 -5 ℃± 2℃的冰箱中放置
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沉淀和变色现
象,透明产品不混浊
; 40 ℃± 1℃的保温箱中放置
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异味,
无分层和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混浊。
注:稳定性是指样品经过测试后,外观前后无明显变化
理化性能
产品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1 规定。
.
抗菌洗手液的标准
抗菌洗手液的标准
4 / 4
抗菌洗手液的标准
精品文档
Q/SUTK 4-2006
表 1 抗菌洗手液的理化性能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活性物含量 / %
≥
10
pH 值 (25 ℃,1 ︰ 10(质量浓度)水溶液 )
-
甲醇 / ( mg/kg)
≤
2000
甲醛 / ( mg/kg)
<
500
砷(以 As 计) / ( m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