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 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 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 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电气焊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非指定人员及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2、 至现场作业前先开具“明火作业申请单”并由担当主管确认后方可作业;
3、 焊接现场10m内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
4、 每班使用前应检查焊机的绝缘是否完好(包括电源线、焊接电缆线、焊钳),
裹露的带电部分要有防护罩;
5、 接地或接零必须正确牢靠;
6、 劳保用品完好、合适、有效、正确使用;
7、 对焊机、维修和检查须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拆修;
8、现场许配备适用的灭火器;
9、移动焊机、维修焊机、改换接线等操作应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10、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设备上操作;
11、 工作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收好焊接电缆线,注意焊钳和回线接口的分离。
防止焊钳和接口接触后短路而引发事故;
12、 作业完成应清理场地,检查现场是否留有发生火灾的隐患。
矿井下使用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气割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 洒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在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
星。
工作前由机运队施工负责人做好气割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统一指挥,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指
挥,严禁违章作业。
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请示,经调度室同意方可施工。
由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气割时使用的工具运到工作地点,运送气割工具时应做到以下工作:1)严 禁人、物同罐笼上、下;2)严禁氧气瓶与乙快瓶同罐笼上、下;3)储气瓶上、下时应通知绞车司机开车
时车速放慢,严禁紧急停车;4)搬运储气瓶时应轻抬轻放。
施工前,由安全部派安检员、通风队派瓦斯检测工、救护队派救护队员,携带灭火器和灭火水桶,
在现场做好监督、监护和救护工作。
施工前以上部门必须到现场后方可开始作业,若以上部门人员不齐不允许施工,由调度室通知其
部门,影响工程进度及时间由不到现场部门负责。
工作前由通风队瓦检员测量工作地点瓦斯,%,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 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电气焊操作。施工中瓦检员随时测量工作
地点瓦斯,%时,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焊渣及熔渣冷却。
气焊工作时必须做到以下工作:每根乙焕管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