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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1/12/12 文件大小:1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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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勉励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法人治理构造,增进公司建立、健全股权勉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公司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勉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高,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的实现,依照国家关于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合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本制度中所述股权勉励特指:以公司股票/股权为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长期性勉励筹划。如无特殊阐明本制度所述勉励筹划均为股权勉励筹划。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勉励筹划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勉励筹划;
(二)审批公司勉励筹划重大修改、中断和终结;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关于勉励筹划有关事宜;
(四)其她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勉励筹划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事会履行授予有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勉励筹划,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勉励实行方案,内容涉及但不限于筹划授予额度、勉励对象资格、授予日、授予价格等;
(三)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勉励筹划有关配套规章制度;
(四)听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勉励筹划实行状况报告;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关于勉励筹划有关事宜;
(六)其她应由董事会决定事项。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机构,负责公司勉励筹划寻常管理事务。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拟订、修改公司勉励筹划;
(二)拟订、修改公司与勉励有关配套规章制度;
(三)拟订年度勉励实行方案;
(四)拟订、修改勉励筹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节方式;
(五)向董事会报告勉励筹划详细贯彻和执行状况;
(六)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其她与股权勉励关于且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事项。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是勉励筹划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勉励筹划制定、修改、实行等,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勉励筹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应当对勉励对象名单予以核算,并将核算状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阐明;
(二)监督公司勉励筹划实行,涉及但不限于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勉励筹划组织管理、评估及程序、勉励筹划执行等;
(三)如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则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专项报告。
第三章 勉励筹划实行程序
第六条 勉励筹划制定条件:
(一)公司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的;
(二)财务状况可以承担将来勉励费用;
(三)为了有效地调动骨干员工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制定。
第七条 授予勉励模式:
1、勉励筹划可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或证监会、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承认其她勉励方式,按照董事会审议持续授予,分期兑现,直至授予总量达到授予勉励筹划总量上限。
2、依照公司推出股权勉励筹划对符合条件勉励对象授予相应勉励。
3、详细勉励对象名单及其分派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定,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还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需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还应履行有关备案核准程序。
第八条 勉励授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勉励授予方案;
2、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勉励授予方案;
3、监事会核查授予勉励勉励对象名单与否与股东大会批准勉励筹划中规定对象相符;
4、公司与勉励对象订立《勉励筹划合同书》,以此商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勉励筹划合同书》是授出勉励证明文献,应载明姓名、身份证号、住所、通信方式、编号、调节状况记录、行权(解锁)状况记录、各种签章、发证日期、关于注意事项等。
第九条 勉励筹划时间安排:
(一)针对股票期权,勉励对象自授予日起一年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要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或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示前30日至公示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因素推迟定期报告公示日期,自原预约公示日起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示前10日至公示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示后2个交易日;
4、其她也许影响股价重大时间发生之日起至公示后2个交易日。
(二)针对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不得低于1年,下列期间内不得向勉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定期报告发布前30日;
2、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示后2个工作日;
4、其她也许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