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区域经济合作
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第二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
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一、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质与内涵
二、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一〕概念与实质
〔二〕区域经济合作的类型
〔一〕要素禀赋理论
〔二〕新要素学说
〔三〕区域开展的相互依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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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一〕概念与实质
区域经济合作:指不同地区的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将生产要素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区域合作三要素:合作主体 合作对象 合作效益
区域经济合作主体: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地方政府乃至主权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在区域经济合作活动中,各经济主体地位对等。
区域经济合作的对象:指生产要素,包括资金、技术、劳动力、信息等等。
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质:是区域之间的非物质商品贸易,是区域贸易的特殊形式。纯粹的物质商品贸易不属于区域经济合作的范畴。
区域经济合作VS区域贸易
区域贸易通常表现为一笔商品的买卖行为,买卖双方根据合同进展交货与付款后,贸易活动即告完毕。
区域经济合作的双方通常以工程为纽带结成经济实体,共同负责工程的建立、经营和管理工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因此,区域经济合作是一种比区域贸易更为长期、更为复杂的区域经济行为。
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区域经济合作效益VS区域贸易效益
区域贸易效益表达为在商品买卖过程中各自经济利益的实现。
区域经济合作效益的衡量依合作主体不同而不同。
根据合作目的可以将主体分为两类:
1、企业:通常把获取长期的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
2、政府:追求社会效益,通过生产要素在区域之间的有效流动,谋求地区之间的协调开展,提高本区域在更高一层次区域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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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二〕区域经济合作的类型
1、根据区域经济合作范围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经济合作和一国范围内不同地区间的区际经济合作。
较区际经济合作而言,国际经济合作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协作活动,它除了要考虑一般的区域经济合作规律外,还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通行的游戏规那么等等。
2、根据区域经济合作双方提供生产要素水平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水平合作与垂直合作。
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水平型区域经济合作:指合作双方经济开展水平大致相当,企业生产商品在产业生命循环阶段上所处层次大体一样,双方提供生产要素的技术含量根本一致的协作活动。
垂直区域经济合作:指合作双方经济技术水平差距较大,所提供生产要素的加工深度和技术层次不同的合作活动。
3、根据区域经济合作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生产合作、资金合作、劳务合作、技术合作、信息合作等等。
4、根据区域经济合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民间合作、官方合作及官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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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一〕要素禀赋理论
又称要素比例说 ,简称赫-俄原理〔H-O Theory〕,是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的学说。要素禀赋也称要素丰裕度,是指一国所拥有的两种生产要素的相比照例。
H-O定理
在国际贸易中,一国的比较优势是由其要素丰裕度决定的。一国应生产和出口较密集地使用其较丰裕的生产要素的产品,进口较密集地使用其较稀缺的生产要素的产品。
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将国际贸易和区际贸易的领域由产品拓展到生产要素,并认为正是由于各地区生产要素禀赋的不同决定了地区之间的贸易格局,而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能够改变地区要素禀赋之缺乏,提高地区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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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理论
〔二〕新要素学说
新要素学说是对俄林生产要素禀赋理论的丰富与开展,它大大扩展了生产要素范围,把劳动的智力投资、科技进步与创新、获取信息的便利程度都列入生产要素范畴,深化了生产要素的内涵。
新要素学说主要包括:
人力资本学说
研究与开发学说
创新理论——
企业创新
国家创新
区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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