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荆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文本.doc

格式:doc   大小:249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荆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文本.doc

上传人:书犹药也 2021/12/13 文件大小:24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荆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文本.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荆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立规划
文 本
荆门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00七年元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第二章 建筑物附设广告设立规划 2
第三章 道路附设广告设立规划 5
第四章 实行办法 1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为顺利实行《荆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立规划》(如下简称本规划),规范荆门都市户外广告设立,在法定文献基本上制定规划文本,以达到辅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实行管理目。
第二条 本规划按建筑物附设广告、道路附设广告对荆门市户外广告进行分类。以车、船体等为媒介体流动广告不纳入本次规划范畴。
第三条 规划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湖北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
4、《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行办法》
5、《荆门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立管理办法》
6、《荆门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贯彻都市总体规划规定原则:户外广告设立布局应遵循都市总体规划关于都市功能分区和景观规划规定。 
2、维护都市景观原则:户外广告设立应从都市整体环境出发,使都市户外广告设立与都市整体环境和谐统一,将户外广告作为点缀与都市建筑、道路、公共设施等元素组合成一种景观整体,增进并维护整体都市景观环境。
3、安全结实、易于维护原则:户外广告布置、材料、构造、安装均要注意安全办法,并且户外广告设施必要易于安装、拆装、更新、清洁。
4、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和重点控制结合原则:市区各地段环境氛围和景观方面规定差别,在设立户外广告时应区别对待;对于构成都市景观特定景区景点,户外广告设立应严格控制。
5、坚持市场化原则:导入“都市经营”理念,使户外广告在体现其公共价值同步,也体现其商业价值。合理分派公益性广告与商业性广告之间比例关系。
第五条 规划目的
1、通过本规划,丰富都市景观,美化视觉环境,提高荆门都市形象,达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景观效益完美统一。
2、通过本规划,拟定户外广告布局及其与道路和建筑物关系,为都市户外广告设立管理和实行提供可操作性技术根据。
第六条 规划范畴
本次户外广告设立总体规划规划范畴为《荆门市都市总体规划修编(—)》所拟定规划区域以及襄荆高速公路、荆宜高速公路、荆钟路、荆潜路、皂当路等都市进出口道路控制范畴。
第七条 户外广告控制密度规定
1、大型高立柱:高速公路单侧间距应控制在1000-1200米,双侧间距应控制在500-600米。都市主干道单侧间距应控制在800-1000米,双侧间距应控制在400-500米。
2、灯杆式广告:沿商业街人行道间距不不大于30米,沿都市其她道路人行道间距不不大于50米。
3、落地式(立柱式)灯箱广告:间距应控制在50-100米。
4、候车亭附设广告:间距应控制在500—800米。
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立安全控制
1、设计使用年限: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计使用年限为,其她类型户外广告设计使用年限为。
2、抗风规定:任何形式户外广告应满足抗10级大风强度设计规定。
3、安装:落地广告设施基本应依照建设场地土质规定和构造规定拟定,地基基本应进行强度计算。墙面广告和屋顶广告应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可靠、牢固安全,且应采用办法严防高空坠物。
4、防雷:设立户外广告应依照其所在环境,采用恰当防雷办法,涉及防止雷击和防雷电波侵入。
第二章 建筑物附设广告设立规划
第九条 本规划将建筑物附设广告按都市建设用地划分为容许设立区、禁止设立区、限制设立区三类广告设立区用于建筑物附设广告设立。
第十条 容许设立区
1、集中展示区:
(1)象山二路以南,塔影路以北,象山大道以东,白云大道以西都市商业区
(2)月亮湖路家居装修市场
(3)天鹅广场周边用地
(4)汉正街、南京路周边商业用地
(5)龙井大道以东商业用地
规划要点:
(1)该类地区为户外广告应着重以体现建筑造型、建筑景观为目,加强户外广告造景功能,创造该地区繁华商业氛围。
(2)户外广告应多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广告设立应色彩鲜艳明快,形式多样。广告照明应采用喷图照明、灯箱、霓虹灯及其她新形式,强调闪、亮、跳夜景效果,尽量塑造繁华热闹商业氛围。
2、节点设立区
(1)火车站站前广场
(2)长途汽车客运站周边地区
(3)中心客运站周边地区
规划要点:
(1)广告设立应体现荆门地方特色,以宣传地方文化、先进旅游资源、名优公司及特色产品为主。
(2)广告设立应美观大方,重要设立在宾馆酒楼、公共建筑屋顶和墙面。
第十一条 禁止设立区
1、各类政府机关用地、纪念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