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九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节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执法程序
第四节法律责任
第一节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1、不正当竞争的概念:经营者违反法律,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
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2、主管机关与救济途径的特色
3、法律责任的深化
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2、行为是违法行为;
3、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秩
序。
二、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习题)
三、限制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违反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例)
(二)商业贿赂行为(例)
(三)虚假宣传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降价排挤的行为
(六)诋毁商誉(例)
(七)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
(一)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1、概念:指经营者采用伪冒或仿冒的或其他虚假的标志从事
市场交易,引起公众的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解,牟取非法利益
的行为。
2、表现形式: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
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
混淆, 引人误认;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
(4)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1、概念:经营者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或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以收买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2、特征:
(1)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包括买方和卖方;
(2)行贿或受贿的经营者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3)手段是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手段。
3、禁止规定:*回扣、折扣和佣金的区别(P406)
(三)虚假宣传行为
1、概念: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法的认识功能和心理功能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特点、价格、使用方法等作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推销产品的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五)降价排挤的行为
1、概念:同业竞争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不当地降低价格来销售商品的行为。
2、除外情形: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