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表
编号:交底日期:
班组名称
工种
塔吊信号工
班组长
安全监督人
施工内容
塔吊起重吊装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基本要求:
1、进入工地带好安全帽;
2、钢丝绳无明显变形、断股等形象,绳卡固定符合要求;
3、作业前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4、被吊物体应明确重量,不得起重吊装;
5、作业前应检查机械的固定及钢丝绳拉结情况;
6、吊装作业时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操作时应精神集中,坚守工作岗位;
8、塔吊信号工禁止在起重臂下活动;
9、禁止酒后上岗,工作时要集中精力;
10、遵守塔吊“十不吊”原则;
12、如有不执行规定,将重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交底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交底人签名:
接底人签名
注:交底人应为班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