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密文件管理办法
规章编号: 制定日期:2008年9月1日
业务机密管理办法 主管部门:管理部
:为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暂无。
: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驻在员)
四(机密信息内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员工人事档案;
(七)公司员工薪资保密;
(八)其它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四. 保密措施:
(一)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
和销毁,由主管委托专人执行。
(二) 机级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公司机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
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批准。 (五)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机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机密。 (六)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
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七) 员工档案由人事人员统一管理,如需调阅相关档案资料时需副理级以上之资格。 (八) 公司内员工薪资一律保密处理,不得随意公开个人薪资结构及私下探讨议论。
五. 信息机密:
(一)在公司接触、经手或处理的信息相关者,不得将软件或信息带出或传播(包括网络、
邮件等)。
(二)软件使用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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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日期:2008年9月1日 规章编号:
业务机密管理办法 主管部门:管理部
(1)不得安装使用QQ、SKYPE等软件(除得到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2)不得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如擅自安装,若因此而导致版权问题、病毒感染
或影响信息安全者,当事人需负全部责任;
(3)不得泄露公司使用的软件信息。
(三) 电脑设备限制使用:
(1)公司所有电脑USB接口全部关闭,若擅自打开USB接口连接移动硬盘、U盘、
数码相机、MP3、MP4、蓝牙设备、手机等移动存储设备而导致泄密、设备损坏、
病毒感染或影响信息安全者,当事人需负全部责任(除连接必须的打印机、
扫描仪等USB设备外,如果需要使用USB设备,请在专用电脑上使用并在其
使用登记表中登记)。
(2)公司所有电脑禁止做对外申报等数据传输的运作,如有因业务需要对机关单位
申报者(目前仅限管理部及营业部)须在专用电脑上使用;该专用电脑的禁止
非业务人员使用。
(四) 电脑设备使用机密:
(1)若私自将个人电脑连接到公司网络中因病毒或安全性漏洞而导致公司电脑
系统受感染,将以危害信息安全之责予以警告处分,再犯时则给予中止
劳动合同处分;
(2)社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