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2013年浙江省大中学校优秀学生社团、
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评选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市教委(教育局),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湖州、台州市学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1〕19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进一步加强全省学生社团建设,发挥学生社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团结带领全省大中学生,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的理想信念,(经省委办公厅批准浙江省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许可证号A-39-(3)),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和省学联决定联合评选2013年浙江大中学校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在全省大中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中,评选“优秀学生社团”300个左右(大学、中学各10个学生社团标兵)、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200人左右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250人左右。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社团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为指导,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
《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规范,运行良好。
,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学生社团及其会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一定规模。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指导学生社团工作,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得到社团会员的尊敬。
,并取得良好成绩。
。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
,责任感强,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够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富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工作有实绩。
,有效组织开展各项学生社团活动一年以上,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成绩良好。
。
三、评选办法
。全省大中学校“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议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共青团组织(学生工作部门)、各市教育局、团委选拔推荐,主办单位统一审定。申报学生社团需从学生社团简介、组织架构、学生社团活动、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馈等方面准备
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附活动图片(文字版、电子版各一份);并在新浪及腾讯上开设微博,实时发送活动信息,新浪@浙江省学生联合会、腾讯@浙江团省委学校部,且累计转发量达100次以上。申报教师需从教师资历、指导学生社团取得成绩和社团会员反馈等方面准备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申报学生社团干部需从工作作风、工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