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
梯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3
第三章 电梯购置、安装和报废……………………………4
第四章 电梯相关人员职责……………………………………4
第五章 电梯安全操作…………………………………………5
第六章 电梯常规检验…………………………………………6
第七章 电梯维护保养………………………………………7
第八章 电梯定时报检………………………………………8
第九章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8
第十章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评……………………………9
第十一章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9
第十二章 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抢救援方法及紧抢救援演练……………………………………………………………10
第十三章 电梯事故管理……………………………………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标及依据
为了规范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质量和安全性能,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及所属各单位电梯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箱体或沿固定线路运行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平行运输人、货物机电设备,包含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感人行道等。
第四条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1条 企业安全环境保护质监部负责电梯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其关键职责是:
(1)落实实施国家电梯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企业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和指导各单位推行科学管理方法,采取优异技术,提升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使用单位防范事故能力。
(3)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节能制度和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4)配合政府质监部门,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企业电梯事故。
(5)督促检验各单位电梯维保、定时检验、注册和年检及操作人员取、换证工作。
(6)做好各单位电梯台帐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2条 各单位应该明确电梯管理部门,统一本单位电梯归口管理工作,其关键职责是:
(1)落实实施国家电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企业电梯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电梯管理细则。
(2)配置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电梯岗位安全责任制,制订电梯操作规程,制订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置救援装备,定时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3)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推行科学管理方法,采取优异技术,提升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电梯使用单位防范事故能力。
(4)做好本单位电梯向当地质监部门定时检验、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证书注册和年检。
(5)做好本单位电梯台帐统计和上报工作。
(6)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和安全管理机构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络。
(7)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8)将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显著位置。
(9)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抢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10)制订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方法和救援预案,并进行救援演练。
(11)电梯发生困人时,立即采取方法,抚慰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配合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处理电梯事故。
(12)在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方面检验,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3)电梯发生事故时,根据应抢救援预案组织应抢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而且立即汇报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安质部。
(14)监督而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15)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检验和维护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16)根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立即采取新安全和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需改造或更新,提升在用电梯安全和节能水平。
第三章 电梯购置、安装和报废
第1条 企业所属各单位不得购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未取得电梯制造许可单位制造电梯;严禁购置强制报废、不符合要求参数范围和不符合能效指标电梯。
第2条 企业所属各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对应许可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活动。
第3条 企业电梯报废时,电梯使用单位应该自报废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在用电梯停用拟超出15日,电梯使用单位应该自停用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原登记部门;重新启用前,应该书面通知原登记部门。
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