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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料保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的权益,尊重客户的隐私权,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客户资料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不被泄露,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方针。
第 3 条 客户资料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內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 4 条 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以下內容。
1) 公司与客户重要业务的细节。
2)公司主要客户的重要信息。第 2 章保密措施
第 5 条 对于密级的客户资料和文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在设备完善电脑中保存。
( 2) 非经主管批准,不得复制。
第 6 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300--1000 元。
1) 已泄露客户资料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2) 泄露了客户资料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第 7 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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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客户资料保管保密规定的。
2) 违反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客户资料秘密的。
3)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重要客户资料,造成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