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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车辆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及有效运用,合理控制费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专车、公务车。专车系指集团总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以及特聘人员所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
第三条 车辆配备办法
集团总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以及特聘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集团司运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五条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非公司专职司机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六条 车辆的行驶证由各开车司机负责保管,保险单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七条 车辆调派
1、专车由其主管负责调派,公务车由办公室负责调派。若遇到专车主管出差或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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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由办公室调派。
2、使用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3、由办公室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1)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3、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4、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擅自出车两次,扣除当月全额奖金。
第八条 司机出车前须进行例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办公室,以便妥善处理。司机在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章罚款,由司机负担。办公室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九条 所有车辆均设置《行驶记录本》(见附件2),司机在出车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车辆行驶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收车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往返地点、用途及费用明细,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十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办公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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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车辆需要保养维修时,由司机填写《车辆请修单》(见附件3),经办公室审查核实后,到指定维修厂检修。提车时,司机必须对所修项目进行确认,检查整车状况,经查无误后,方可在汽车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提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办公室负责每月25日前统一用支票结算。
第十三条 办公室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严禁现金加油。紧急情况下需现金加油者,向办公室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4),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十四条 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十五条 本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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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一联 车辆使用申请单
申请人
所在部门
随行人数
计划用车时间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目的地
用车事由
备注
部门主管签字
派车人签字
此联由申请人填写,交办公室留存
第二联 车辆调派单
用车人
部 门
随行
人数
用车时间
目的地
派车人签字
用车事由
此联办公室填写,用车人交司机留存
附件2 车辆行驶记录表
车型:
车牌号:
负责人:
日期
往返地点
出车里程表数
收车里程表数
行驶里程数
高速费用
停车费用
加油费用
使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