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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房地产调控措施索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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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0--2011 年房地产调控措施索引时间措施要点 2011-4-17 (信贷) 中国人民银行 4月 17日宣布,将上调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 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将于 4月 21日生效,这是 2011 年以来央行第四次上调存准率,也是自 2010 年以来第十次上调。 2011-4-05 (信贷) 中国人民银行自 2011 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 2011 年4月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 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2011-4-22 (北京市场) 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内容及方式作出的具体规定和相应补充。 1,明确了销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含二手房)的具体标价要求 2,区分了标价牌和价格手册两种方式应标示的各项内容; 3,增补存量房销售标价项目、在售地下停车位面积和销售总价、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名称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2011-3-29 (北京市场)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本市 2011 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 2010 年相比稳中有降。 2011-3-24 (上海市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本市 2011 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上海市 2011 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 “ 2011 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2011-3-17 (北京税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该公告将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原来的 1%至 2%提高到 2%至 5%。 2011-3-16 (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 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通知明确取消及降低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 1、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 2、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 3、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通知要求降低及规范的建设项目收费主要包括: 1,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实行上限控制。 2,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3,降低中标金额在 5亿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并设置收费上限。 2011-3-16 (重庆工商监管)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重庆市工商局出台了“ 12条指导意见”,部分内容如下: 1,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2,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发布预售广告。 3,房地产广告对地理位置、配套设施、环境的描述应当清楚、明白,属于规划或建设中的项目,应在广告中注明“规划中”、“建设中”。 4,房地产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如最好、最佳、唯一、第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无可替代等用语。 5,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或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如“即买即租”、“带租约销售”、“一铺富三代”、“投资避风港”等。 2011-3-16 (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2011-3-11 (市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此次补充说明共补充了三方面内容。其中要求预售方案的项目预售计划中, 如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应提交该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备案信息、以往代理销售的主要项目信息; 预售方案中应进一步明确商品房质量问题投诉渠道,包括开发企业处理质量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信息以及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提交一级资质或在本市注册的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出具的经公证的担保函,或通过商业保险明确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并提交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