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 2008-2020 年) 》公示一. 背景情况随着南宁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 2006 年城市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后,南宁市的城市范围有所扩大,城市面貌不断变化,新一轮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 ~2020 )》也即基本完成,《五象新区规划》也已经报政府批准。为了更好地适应南宁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按照新一轮总体规划的要求,需要相应完成污水专项规划的编制,以适应城市新的规划发展情况。为此 2007 年10月南宁市规划局、南宁市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 2008 ~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 2008 年12 月市规划局组织了专家论证, 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 09年4 月份的意见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二. 规划指导思想(1)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2)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3)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4)充分考虑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做到远近结合、切实可行、留有余地。(5)基本参数确定科学化,污水系统布局合理化。(6)结合南宁市东高环东移的大环境和城乡统筹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污水规划有适当的超前性,按照“老城区改造,新区规划新建,周边区域衔接”的思路,对相关规划区域进行衔接考虑。三. 规划原则(1)根据南宁市现状和新的发展规划,按照近、远期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排水设施,根据各规划区的布局与建设特点,既考虑分区规划又考虑整体结合。(2)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体制和划分污水流域及污水处理系统。(3)继续贯彻“供水西移、污水东调”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污水引至邕江下游处理,确保邕江上游城市取水安全。(4)污水管道的设计标准留有适当的余地。污水厂的规模和用地控制留有适当余地,为今后可能的深度处理或再生水设施等留有可用之地。(5)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充分考虑分期分步实施。(6)工业污水和有毒废水必须由单位内部预处理,达到国家环保局颁发的有关规定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然后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7)污水处理尽可能采用集中处理的方式。污水泵站的设置以最低限度为原则。(8)提出污泥处置的原则与再生水利用的方向。四. 规划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近期 2008 年~ 2010 年,远期为 2011 ~2020 年,远景为 2020 年以后。五. 规划范围本次污水专项规划的范围是结合新一轮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 ~ 2020 年) 》范围,在 2006 年政府批复同意的《南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高速公路环以内约 300km 2的基础上,增加五象、三塘镇、北湖片区(北湖工业集中区)、石埠、沙井、仙葫片区(仙葫半岛与莫村半岛)、仙葫西区和五合片区、龙岗、盐田港、东盟物流园基地等区域,总规划范围约 429 km 2。其中,三塘镇的范围以三塘镇的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六. 规划污水流域本次规划范围内的污水流域共划分为 18个,分别是:邕江以北市区为朝阳溪及二坑流域、西乡塘流域、南湖竹排冲流域、凤岭柳沙流域、罗赖流域、相思湖流域、三塘流域、仙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