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文中学“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典型人物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全校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良好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同时,为我校学生搭建一个属于其自身领域内的、表达其独特个性与视角的优秀学生评比舞台。 
二、评选范围:学校全体学生(其中借读、复读的除外)
三、评选项目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是团员,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2)具体条件(参加评选“班级之星“评选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3个或3个以上的具体条件)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学习成绩在月考、半期考试、期末考试等考试中,名次在全班的前40%)。
2、在学科竞赛,荣获校级三等奖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取得校级三等奖以上的的成绩。     
4、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各项环保活动(如代表学校参加市、县“三创一办”活动等)。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荣获校级三等奖以上的。
6、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荣获校级三等奖以上的。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刊物投稿并被录用的,或在县级报刊上发表作品。
7、乐于助人,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帮助同学克服困难,或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爱心公益活动等方面有优秀表现,事迹突出
8、在校勤俭节约,吃苦耐劳,自力更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学业成绩良好,受到老师、同学的公认和好评。
9、是学校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在校园享有很高威信,为同学服务做出突出事迹。
 10、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十字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评选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班级之星”、“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先进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选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班主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在班级设立“班级之星”。
3、班级填写好推荐表之后于每月25日前将表格及照片(五寸生活照片)交到学部书记处。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4、学校把候选人的事迹张贴在橱窗进行公示、宣传,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如有人举报候选人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取消称号并公开批评。
5、最后被评选为“班级之星”的同学,学校将榜示\宣传、表扬
6、“班级之星”是本学期进行“校园之星”“校园十佳”的重要程序。
五、活动时间:
1、推荐阶段:每月25前完成;
2、评选阶段:每月25日—30日前完成;
3、表彰阶段:每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