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们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三)坚持党和人们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阴奉阳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应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当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 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地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要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回顾党 90 年奋斗历程、总结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后深刻指出, 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 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一项制度, 凝结着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奋斗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智慧, 是我们党在长期奋斗、创造、积累的基础上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果, 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指引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伟大旗帜, 是一条道路, 也是一项事业;是一个理论,也是一种实践;是一种制度体系,也是一个历史进程。无论是道路、事业,还是理论、实践,最终要固化下来,成为一种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革开放以来, 无论是在党的建设上, 还是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上, 我们党都越来越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要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推进, 最根本的是落实到制度上, 落实到一整套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上。这种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 而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