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Q/QDL 清水河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Q/Q DL-2-0 5 /03 /02 -20 13 临时用电管理标准 2013-08-05 修订 2013-08-06 实施清水河电力公司发布目次前言…………………………………………………………………………………………Ⅱ 1范围…………………………………………………………………………………… 127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7 3 术语和定义……………………………………………………………………………… 127 4 职责……………………………………………………………………………………… 127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127 6 检查与考核……………………………………………………………………………… 12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限期整改通知单…………………………………………………… 130 前言本标准是为规范清水河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用电合同( 含自备电源客户合同) 管理而制定的。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符合 DL/T 800 -- 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写规则》。本标准由清水河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清水河电力公司生产营销部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张觅成本标准审核人:高军本标准批准人:张贵本标准由公司市场营销部归口并负责解释。临时用电管理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临时用电的用电范围、业务流程与技术要求及检查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01 年1 月第一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1996 年5 月第一版《供电营业规则》 1996 年 10 月第一版 3 术语和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农田基本建设、农村养殖业和非正常年景的新增抗旱、排涝用电及其他需要在电力部门立户表计之外,新接电源的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 6 个月。临时用电不包括农业周期性、季节性已由电力部门装设固定接电装置的用电, 如脱粒机、小电泵、黑光灯等电力设备。 4 职责 分管经理 负责临时用电申请的审批工作。 市场营销部 审核 10kV 临时用电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 组织 10kV 客户临时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客户服务中心 受理 10kV 临时用电客户业务的申请工作,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 供电所 受理 客户临时用电业务的申请工作,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协助、指导客户填写用电申请书。 受 客户委托,进行低压临时业扩工程的施工。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管理范围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 临时用电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