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Q/XKC
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企业标准
Q/XKC099—2018
真菌康抑菌液
2018-03-10 发布 2018-04-05 实施
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由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技术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吉兆春
本标准首次发布。
真菌康抑菌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真菌康抑菌液的型式与规格、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黄柏、黄芩、苦参、蛇床子、黄连、白鲜皮、茵陈、冰片、醋酸***已定等为原料,经
粉碎、浸渍、渗滤、搅拌、过滤、分装、检验、包装、辐照制成真菌康抑菌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YY0057 固体药用聚烯烃塑料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
《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 2002年版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2009年版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卫监督发【2005】426号
3 型式与规格
本品为中药制成的液体,规格:10ml/15ml/20ml/25ml/30ml/40ml/瓶。也可按用户包装。
4 技术要求
原辅料要求
原料要求:黄柏、黄芩、苦参、蛇床子、黄连、白鲜皮、茵陈、冰片、醋酸***已定应符合《中
国药典》(2015 年版)各品名项下有关规定。
辅料要求:尼泊金乙酯、乙醇、纯化水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年版)各品名项下有关规定。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
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