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昆明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昆明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3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昆明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昆明市律师事务所实****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实****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管理规则》, 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昆明市市属律师事务所实****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实****人员是指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 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的人员。第二章条件第四条实****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 品行良好; (四) 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 无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记录。第五条昆明市接收实****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云南省司法厅规定的条件, 并具有云南省司法厅授予的接收实****人员的资格。不具备资格擅自接收实****人员, 律师协会对实****人员的实****一律不予考核, 但经济欠发达, 当地律师事务所极少的地区除外。具有接收实****人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接收实****人员实****一) 无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二) 受到停业整顿以下处罚或者行业惩戒未满六个月; (三) 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未满一年。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人员,由律师事务所向昆明市律师协会申请实****登记, 经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并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后, 方可进行实****实****期限为一年。第三章申请第七条申请实****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申请表》; (二) 申请实****人员与拟接收实****人员实****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协议》;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律师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四) 身份证复印件, 非实****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五)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 申请实****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 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原件; (七) 1 寸近期免冠照片 1 张; (八) 拟接收实****人员实****的律师事务所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的, 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的证明材料。第八条申请实****人员与拟接收实****人员实****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协议》中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一)实****人员姓名; (二)接收实****人员实****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 (三) 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号、执业年数、业务专长; (四)拟安排实****的起止日期; (五) 实****人员和接收实****人员实****的律师事务所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实****人员实****期间相关费用的安排。《实****协议》自昆明市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 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之日起生效。第九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律师协会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或者申请人按照律师协会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第十条律师协会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实****人员、指导律师、拟接收实****人员实****的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并发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 不符合规定条件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