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8
文档名称: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申请指南.doc

格式:doc   大小:326KB   页数:3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申请指南.doc

上传人:薄荷牛奶 2021/12/24 文件大小:32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申请指南.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BSZN—0144—2021 /00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
转化工程认定
办事指南
2021 -01-15 发布 2021 -02-01实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认定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认定
事项代码:0144
分项名称:新办、依申请变更、有效期延展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科技进步条例?〔1996年6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13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修正,2021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十二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优惠政策。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假设干规定?〔沪府发〔2004〕52号〕第二条规定:本市实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认定制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效劳中心常年受理并负责组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的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假设发现其转化内容与工程申请书有严重违背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转化的,撤销该工程的认定资格,并停顿其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待遇。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认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转工程认定办〞,设在市科委〕负责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的认定审批和监视管理。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效劳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科技创业中心〕负责受理并组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的认定。
浦东新区科委以及获得授权的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分园政府行政管理机构
负责受理并组织区域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的认定。
各区县科委负责辖区内工程的初审、推荐、过程管理和咨询效劳工作。
企业集团协助区县科委做好所属企业工程的初审、推荐、过程管理和咨询效劳工作。
〔二〕审批内容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以下简称“高转工程〞〕。
〔三〕法律效力
经认定的高转工程,申请人可在工程认定有效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享受本市相关政策。
〔四〕审批对象
在本市注册,申请高转工程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
运用高新技术成果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效劳的工程可以申请高转工程认定。高转工程认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创造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创造专利申请;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工程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效劳〕属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效劳〕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工程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依申请变更的准予批准条件
经认定的高转工程,由于工程单位名称变更或者发生工程转让情形的,应向市科技创业中心提出认定证书变更申请。
,准予批准条件为:
〔1〕在工程有效期内;
〔2〕因改制、重组等原因,或工程单位分立、合并后,单位名称发生改变,但工程承当主体并未发生变更,申请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备案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3〕取得单位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准予批准条件为:
〔1〕在工程有效期内;
〔2〕签订工程转让协议;
〔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工程知识产权权属变更。
〔三〕有效期延展的准予批准条件
经认定的高转工程,在认定有效期内,假设工程的核心技术获得中国境内创造专利授权的,可以申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