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宋吉吉涉嫌职务侵占被刑拘!企业对此情形应如何应对于防控? 2016 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宋吉吉, 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吉吉的合作。后王宝强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媒体援引北京朝阳警方
“平安朝阳”通报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某影视文化工作室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朝阳警方对宋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
根据相关媒体的公开报道,王宝强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吉吉全权打理宝亿噪公司和王宝强个人账户期间,钱只要一到账,没多久就被取走。如果马蓉、宋吉吉合谋卷走的是王宝强的财产,那么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另外,宝亿崂公司是股东在两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马蓉、宋吉吉作为
公
司的股东和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全权负责公司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入非法占为己有,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已经达到140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理当构成职务侵占罪。
所以,以上案例提醒了各个企业家,在企业成立、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比较典型的如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的目标,一旦心怀不轨之人将企业作为犯罪目标,将会给企业带
来重创。今天,借着以上案例,具体来谈一下职务侵占罪的界定、表现、
补救与防范。
一、职务侵占罪界定及起刑: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
或者其
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上所具有的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二是实施了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非法占有的方式主要包括侵吞、盗窃、骗取等各种手段。三是达到一定的数额。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1条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
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
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
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所以,关于职务侵占罪的
立案追诉标准应为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二、职务侵占罪常见表现形式
1、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实践中常见的是高管擅自使用公司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购买房屋、汽车或者其他物品,有的甚至直接支取公司财产用于购买土地、厂房等个人用途。
2、公司股东擅自占有出资企业的财产,实践中常见的是股东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占有、私分已为公司所有的财产,或者将该公司财产擅自转让给自己或他人控制的另一公司。
3、公司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擅自取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且不予归还,实践
中常见的是公司的大股东或者高管利用担任公司重要职务的便利,擅自支取公司资金用于个人,且不归还,甚至采取虚假入账等方式平账
4、公司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不付款即占有本公司产